根据2025年毕节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产检费用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产前检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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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与叠加政策
基本医保产前检查按限额报销,基金支付限额为600元/年,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保障。参保人确诊怀孕后,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叠加产前检查待遇,三级医疗机构叠加待遇支付比例为50%,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按各市现行普通门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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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报销示例
例如:某参保人2024年2月在三级医院产检总费用1192.75元,医保报销1073.48元,个人账户支付119.27元。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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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产前检查项目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具体范围以医保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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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叠加 :若同时享受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用可在生育津贴额度内据实报销,但需注意报销限额。
以上政策适用于毕节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当年医保目录和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