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门诊慢病保障
内蒙古医保买药报销政策主要包含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病保障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 报销比例与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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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0%,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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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70%,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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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职工医保基础上各增加5个百分点。
- 门诊免报额度
- 职工医保:2000元/年;退休职工:1300元/年。
- 线上购药服务
-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三地试点开通线上医保购药,支持“在线比价—线上下单—医保结算—即时配送”,覆盖380家定点医药机构。
二、门诊慢病保障政策
- 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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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50%支付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高血压300元、糖尿病600元(“两病”并发患者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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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门诊慢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自费50%。
- 其他门诊慢病待遇
-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无法及时申报的患者,可先行自费结算后补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药品目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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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甲类药和乙类药可报销,丙类药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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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需扣除个人先行支付部分后再按比例报销。
- 报销流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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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购药实现全流程医保结算,减少患者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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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情况可先行自费结算,后续补申报或备案。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支付比例、门诊免报额度及线上线下服务创新,旨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