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级别及保障项目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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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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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部分试点地区(如金昌)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可达80%
- 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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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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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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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重点病种(如血友病、恶性肿瘤):职工医保90%、居民医保80%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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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三级医院起付线为600元,二级300元,一级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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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二级400元,一级1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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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三级医院50%、二级45%、一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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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三级医院80%、二级75%、一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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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如职工医保60%→65%)
- 年度累计支付限额
- 最高10万元,超过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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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统筹 :部分城市(如金昌)对社康中心门诊费用按最高1000元支付,甲类药80%、乙类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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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 :个人自负超过5000元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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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在一级、二级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