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医保报销政策包括报销范围、比例、流程及注意事项,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报销范围
新余医保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费用。
-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包括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诊疗服务。
- 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如住院床位费、护理费等。
二、报销比例
新余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的身份和就医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 门诊、急诊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起付线:1800元,超过部分可报销。
- 报销比例:50%。
- 退休人员:
- 70岁以下:起付线1300元,超过部分可报销,报销比例为70%。
- 70岁以上:起付线1300元,超过部分可报销,报销比例为80%。
- 门诊急诊最高限额:每人每年最高报销2万元。
2. 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线: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线按50%计算。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相同: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可报销,比例为50%-80%(具体比例与门诊报销相同)。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
三、报销流程
新余医保报销流程分为以下三步:
提交报销申请材料
- 所需材料:
- 收据原件;
- 住院费用结算单;
- 出院诊断证明;
-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
- 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处方;
- 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 提交地点:参保人所属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 所需材料:
受理与审核
- 受理部门在收到材料后5日内完成审核。
- 材料不齐全时,申请人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后5日内补齐,逾期未补视为撤回申请。
报销完成
-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完成报销。
四、注意事项
- 就医机构要求: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费用需先行支付并保存相关单据。
- 材料完整性:提交的材料需按时间顺序整理,确保齐全。
- 补正材料期限:若材料不齐全,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后5日内补正,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 年度限额:医保报销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急诊和住院费用分别有2万元和18万元的上限。
五、最新政策调整
根据最新政策,部分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有所提高:
- 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75%提高至8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75%提高至80%。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至9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6.5万元提高至25万元。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可参考以下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