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生育保险政策,生育保险报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缴费时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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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
需满足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期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的情况可视为连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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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前一个月仍在缴费
生育当月开始缴纳社保才能享受100%报销,若生育前一个月未缴费则无法报销。
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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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不足12个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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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连续缴纳满6个月但不足12个月,生育医疗费用按定额标准的3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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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超过3个月,则需重新累计缴费12个月才能享受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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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及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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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纳12个月社保且生产当月处于缴费状态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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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户口人员若累计缴纳12个月但当月未缴费或领取失业金,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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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时间规定
- 生育保险待遇从生育当月开始计算,次月15日前需提交申领材料,逾期超过6个月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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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含98天基础产假及上海额外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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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自费药品、营养药品及免赔额部分需个人承担。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规定,确保覆盖不同缴费状态和人员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