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及地区标准,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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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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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低于部分按60%缴费,私营企业及非本地户籍职工下限为50%,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下限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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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全省平均工资的60%-300%七档任选,最低4433元/月,最高22164元/月。
二、缴费比例(以职工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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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16%-20%,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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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8%,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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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0.7%-2%,个人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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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0.2%-1.9%(行业风险等级差异),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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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5%,个人不缴费。
三、地区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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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2025年1月起,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数下限4043元,上限按全省平均工资300%计算;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范围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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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2024年7-2025年6月,缴费基数下限3756元,上限18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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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2025年缴费基数下限3600元(6000元×60%),上限18000元(6000元×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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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与社保关系 :最低工资仅是缴费下限,单位不得以最低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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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无法计算时统一按全省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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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具体标准可能因经济水平调整,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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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得强制员工放弃社保,且社保待遇与缴费水平直接相关。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统一规定及部分地区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