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天津的医保可以报销急诊费用。根据天津市的相关政策,参保人员在发生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急危疾病时,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发生的垫付医药费用,如果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规定,那么这些费用将由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急诊观察室制度有关规定急诊留观的参保人员,在急诊留观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相关医药费用,可以参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
急诊就医通常不需要事先选定医院,但如果是全额垫付的情况(例如忘记携带社会保障卡或医院网络故障),则需要事后按照垫付医疗费报销程序申请报销。在这种情况下,患者需要向医院索取发票、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并提交至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和报销。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等细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和个人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为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查阅最新的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