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低于50%
枣庄的大病救助报销比例如下: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
- 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并且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越高。
- 大病保险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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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高低进行分段制定。具体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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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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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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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补偿。
- 民政大病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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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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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就诊,救助比例可以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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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就诊,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有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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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救助比例可以提高到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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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救助比例可以提高到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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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救助比例可以提高到55%。
- 新农合大病医保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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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医保的救助标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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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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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万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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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万元。
综上所述,枣庄的大病救助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大病保险根据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民政大病救助和新农合大病医保也有各自的救助标准和比例。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类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