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宁波退休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根据具体情况享受相应待遇:
一、基本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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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年限
需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其中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需满足全部缴费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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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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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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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工人 :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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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干部 :55周岁
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等)或因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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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退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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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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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 ,或 工龄满30年 ,经批准可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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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 ,本人自愿申请并获批准可提前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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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且工龄满20年 ,经申请批准可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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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
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职工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或延迟退休,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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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年龄不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50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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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男63周岁、女58周岁;原50周岁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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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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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3元/月(2019年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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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相关(例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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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附加养老金
宁波市对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每月增发30元,80周岁及以上增发6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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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接续 :跨省参保人员达到退休条件时,待遇领取地按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地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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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准,个人缴费比例8%,单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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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手续 :可在户籍地或参保地办理,未缴满15年的可补缴至满15年或按灵活就业人员续缴。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规定,确保外地务工人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