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领取
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养老金待遇会停止发放 ,但家属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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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待遇停止发放 :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次月起,养老金待遇将暂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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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和抚恤金 :家属可以凭身份证和死亡证明等所需证明到当地社保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家属抚恤金。如果参加的是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也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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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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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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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一般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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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以退休职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建议家属在退休人员死亡后,及时到当地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并注意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