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申领生育津贴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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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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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且男职工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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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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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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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男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结扎)也可申领。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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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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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配偶的 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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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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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 生育状况证明 或 第一胎生育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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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的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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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具的 出院记录 和 费用明细清单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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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 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 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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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携带上述材料至本人参保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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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
- 单位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转交给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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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审核
- 社保部门对材料进行最终审核,主要核实缴费年限、生育条件及材料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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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发放
- 审核通过后,社保部门会在2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支付至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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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 配偶生育或流产需在分娩/手术当月开始缴纳生育保险,中断缴费将影响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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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如厦门、合肥等地有明确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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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以上流程综合了生育保险的普遍规定及部分地区特殊政策,建议申领前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热线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