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种植牙项目包括种植门牙,属于非疾病治疗性质的牙科费用,不在医保报销的范畴之内。
不过,广东省开展了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措施来降低参保人员口腔种植的医药负担。相关规定如下:
- 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全省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 4500 元。经济发达、人力等成本高的地市可放宽调控目标,最高放宽幅度不超过 20%;属于国家口腔医学中心或口腔种植专业列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医疗机构可放宽不超过 10%。其中,粤东粤西粤北 12 个地市属于第三价区,下浮 5%,调控目标定为 4300 元。
- 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原口腔种植类项目整合修订为 15 个主项目,清理废止不再使用和重复的 15 个项目,将原市场调节价的牙种植体植入术和种植即刻修复术项目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项目。
- 种植体集采与牙冠限价挂网:参加四川省牵头组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参照四川省医保局单牙种植用全瓷牙冠竞价挂网入围结果进行价格联动,由省药品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口腔牙冠类医用耗材专项挂网采购。
全省开展口腔种植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与承诺 “参与种植牙耗材集采并接受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 的民营医疗机构均执行口腔种植治理政策。医疗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公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种植体和牙冠中选价格,以及本机构对应项目的实际收费,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各地市医保部门官网、公众号、小程序等渠道查询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