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农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费用区间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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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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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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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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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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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泰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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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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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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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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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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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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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至20万元 :统筹基金报销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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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 :按转诊规定报销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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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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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与重复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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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因同一病种再次入院按一次住院,起付标准按最高级别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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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超过90天视为另一次住院,需重新收取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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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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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肾衰竭等特殊病种门诊放疗、化疗等费用,同一结算年度仅收取一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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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连续住院时,新结算年度不重复收取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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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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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一体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标准,最高报销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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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未满70岁)门诊费用超1300元可享70%报销,70岁以上享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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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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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需符合“门诊待遇报销”范围,通常仅限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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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