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场景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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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院(如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卫生院)报销50%,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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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报销比例由各统筹区统一安排,长春市、辽源市年度最高500元,其他地区350元。
- 慢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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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19种慢性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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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多种慢性病可累加报销额度,年度最高限额6500元。
- 特殊疾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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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结核病、艾滋病、血友病等48种,需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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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按同等级别住院比例执行。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
- 1800元以上的门诊费用可报销50%。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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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300元(70岁以下退休人员)或650元(70岁以上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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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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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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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3万元:职工支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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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至4万元:职工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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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职工支付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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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一级医院:起付标准至3万元:职工支付20%(报销8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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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 :5000元,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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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标准 :辅助检查、手术费等按比例报销,例如CT、核磁共振等单项检查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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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70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
以上政策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年度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