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报销病种目录根据保障范围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分为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和门诊重大疾病三大类。以下是综合整理后的主要病种分类及示例:
一、门诊慢性病(2类44种)
包括阿尔茨海默症、高血压(高危/极高危合并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帕金森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肝硬化(失代偿期)等33种疾病。
二、门诊特殊病(21种)
涵盖恶性肿瘤康复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综合征、精神分裂症、肺结核、系统性红斑狼疮等21种病种,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三、门诊重大疾病(部分城市试点)
如郑州、呼和浩特等地新增154种门诊特殊用药,覆盖多发性硬化、强直性脊柱炎、精神类疾病等,个人负担超过14000元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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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住院、门诊(含特殊病种、普通门诊)、急诊留观前7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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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报销比例、起付线、年度限额等以当地政策为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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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门诊慢特病个人负担400元起,报销比例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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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大学生在定点医院就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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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保障 :部分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的门诊用药费用纳入保障,不设起付线。
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病种认定标准及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