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常规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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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比例
多数地区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 8% ,即职工每获得100元工资,需缴纳8元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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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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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北京)曾实行企业缴费19%、个人缴费8%的旧政策,但自2019年7月起已统一调整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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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过渡政策下,全国范围内企业缴费比例已降至 16%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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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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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可自愿选择以 20% 的缴费比例参保,其中12%进入统筹基金,6%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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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调整
- 缴费基数上限为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 300% ,下限为 60% 。若职工工资高于300%则按300%计算,低于60%则按60%确定缴费基数。
三、缴费基数与待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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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础 :职工个人账户金额=缴费基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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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发 :退休后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直接相关。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6%-20%缴纳(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
注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统一政策及部分地区最新调整,实际执行中需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