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门诊慢特病异地医保的规定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病种范围
截至2025年1月,江西省已实现10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新增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病种。原有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
二、办理流程
-
资格认定
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办理门诊慢特病认定,材料包括:
-
疾病诊断书、门诊病历(3次记录+住院记录/出院小结)、检查检验报告单;
-
恶性肿瘤患者需额外提供手术/化疗等治疗记录(均需医院公章)。
-
-
备案手续
认定通过后,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西智慧医保APP等渠道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
费用结算
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无需垫付。
三、注意事项
-
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且与诊断时间在12个月内。
-
动态调整 :病种目录和待遇标准由医保部门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动态调整,患者无需重复认定。
-
跨省转移接续 :新认定病种在医保关系转移时自动延续,无需重新认定。
四、其他说明
-
办理地点 :慢性病认定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
咨询渠道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备案进度。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文件及官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