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异地报销并不一定必须去本地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政策,参保人员可以在异地就医后直接进行报销,或者先自行垫付费用后再回到参保地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方式如下:
- 提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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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以在异地就医前,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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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备案后,在异地就医时可以直接使用医保进行报销,享受与本地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和服务。
- 未提前备案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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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能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应保存好所有的就医材料,包括医疗费用收据明细、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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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参保地后,可以手动进行报销。所需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银行卡等。
- 需要本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的情况 :
- 在某些情况下,异地就诊需要先由本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并在转诊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去外地转入医院治疗。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包括急诊和抢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异地报销可以通过提前备案后在异地直接报销,也可以先自行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具体报销方式取决于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建议提前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