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补发时间,综合相关政策和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补发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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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整体范围
退休中人的过渡期从 2014年10月1日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至 2024年9月30日 (改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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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发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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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016年 :部分地区(如四川)可能已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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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018年 :多数地区分阶段补发,截至2020年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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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020年 :部分地区继续补发至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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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023年 :韶关等地可能处于补发收尾阶段,但需以当地实际执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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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发原则
采用 新老办法对比 ,即 取高保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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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改革前待遇高于改革后计算待遇,则按改革前标准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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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改革后待遇更高,则按改革后标准补发。
三、2024年退休中人的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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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前退休 :仍可享受过渡期养老金,按100%比例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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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后退休 :属于新人,按新办法计算养老金,不再享受过渡期补偿。
四、补发流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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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退休补发申请,需提供退休证、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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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社保机构审核材料,确认退休时间、待遇金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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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周期通常为每年上半年,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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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工资基数或缴费年限存在争议,需提供充分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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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能存在补发延迟现象,建议退休后主动咨询单位或社保机构。
以上信息综合了中央政策及地方执行情况,具体以韶关市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