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医保大病报销 不需要 每年登记。参保人员无需申报或额外缴费,医保系统会自动结算上一年度的二次报销费用。这意味着,一旦参保人员达到大病保险年度支付范围,就可以按政策规定享受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待遇,而无需进行年度登记。
具体来说,大病医疗保障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式,起付线为30404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累加5万元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此外,对于肝硬化等23种病门诊报销,参保居民需要每年5月和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进行初审,而白血病等7种病则每季度末都有一次申请机会。
因此,医保大病报销的流程相对简便,参保人员只需在住院后尽快将相关诊断书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往所住医院医保科进行登记和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对于门诊医疗费用,也需要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请报销。
综上所述,医保大病报销不需要每年进行登记,参保人员只需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医保系统自动结算的报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