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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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地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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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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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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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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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地区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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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二级和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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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急诊抢救人员和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的人员 :报销比例为80%
-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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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地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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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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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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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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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地区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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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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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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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6%
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50%,退休人员7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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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择医疗机构时,可以考虑医院等级和是否在统筹地区内,以最大化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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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临时外出或急诊抢救的情况,确保办理了相关手续,以便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