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医疗保障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功能已覆盖全疆,包括阿克苏市。具体政策如下:
一、跨省共济范围
-
适用人群
参保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资金,可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使用,扩展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结亲户。
-
地域限制
支持疆内异地家庭共济,即共济人(参保人)与被共济人(亲属)无需在同一统筹区,但需在同一省份参保。
二、使用规则
-
资金用途
仅限支付参保人及其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可用于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或住院报销。
-
操作方式
通过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办理授权,支持跨省转账给异地参保亲属,实现资金直接划转。
三、注意事项
-
报销限制
被共济人仍需依据其参保的医保制度(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享受报销待遇,个人账户资金仅限补充自付部分。
-
政策生效时间
该政策于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疆统一实施,具体细节以新疆医疗保障局官方通知为准。
四、乌鲁木齐职工医保待遇补充说明
-
门诊统筹待遇 :2024年门诊统筹基金标准为4000元/年,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门诊自付部分。
-
住院待遇 :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用于住院报销,需通过医保报销流程申请。
建议参保人通过新疆医疗保障官方渠道办理家庭共济授权,并关注政策调整对待遇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