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安徽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
普通门诊
-
覆盖范围:参保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报销比例:不低于60%
-
年度限额:150元起付线,无单次报销限额
-
-
慢特病门诊及“两病”门诊
-
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60%、50%
-
具体政策由各市确定,逐步过渡到全省统一
-
二、住院报销标准
-
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 :200元起付线,80%报销比例
-
二级医疗机构 :600元起付线,70%报销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 :2000元起付线,60%-70%报销比例
-
特等/高级别医院 :部分情况下报销比例可能更低
-
-
分段报销机制
-
3000元以下:88%报销
-
3000-5000元:90%报销
-
5000-10000元:92%报销
-
10000元以上:95%报销(含乙类药品80%、贵重药品70%、特殊检查/治疗70%)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线差异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例如一级150元、三级2000元
-
封顶线 :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20万元封顶线后,大额医疗费用需自费
-
转诊要求 :未经基层转诊直接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0%
以上政策为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参保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