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停了一个月,次月起不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但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
按照《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参保人员暂不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在欠缴之日起 3 个月内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延期缴费期间应当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补付,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可以累计,相应金额划至个人账户。如果是参保人员个人未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缴,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