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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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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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后至5000元:45岁以下在职职工70%,45岁以上75%,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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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后至10000元:45岁以下在职职工75%,45岁以上80%,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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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后至支付限额:45岁以下在职职工80%,45岁以上85%,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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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支付限额部分由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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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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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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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癌症晚期放化疗等3种特病按90%支付(3.7万元后100%),其他特殊病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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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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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职工医保起付线标准与住院相同,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一年计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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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定额包干80元/人·年,门诊统筹140元/人·年(仅限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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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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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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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70%,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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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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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住院报销比例在成人基础上上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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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居民医保一档支付限额8万元,二档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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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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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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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三级医院4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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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大疾病:与住院相同报销比例(需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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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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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且年度报销限额存在差异(如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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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 :重大疾病和慢性病有专项报销政策,部分病种年报销限额仅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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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市外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一般为40%-50%,需备案
以上政策以2024-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执行中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