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档次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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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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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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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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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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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报销限额:8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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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提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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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5%(未成年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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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未成年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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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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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报销限额:12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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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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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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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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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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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报销限额:8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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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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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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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3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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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800元/次
三、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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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2023年调整为16,901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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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内报销50%;超过20万元部分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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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 :20万元/人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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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优惠 :一档、二档报销比例均比成人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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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 :同时患两种及以上慢特病的,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病种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3年及之后实施的调整,若需确认具体待遇,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