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和就诊机构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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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比例60%-80%,具体比例由当地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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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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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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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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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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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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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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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6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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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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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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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可报销费用55%-60%,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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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可报销费用45%,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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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可报销费用30%(二级医疗机构35%),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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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级:可报销费用25%,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10%(不足10%按1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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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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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镇卫生院每日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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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患者:通常不设起付线,按病种限额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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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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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5001-10000元65%,10001-18000元70%;60岁以上重大疾病补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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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部分县市将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30%,封顶线10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7-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