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农合报销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费用类型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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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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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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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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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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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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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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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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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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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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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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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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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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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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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如低保户、五保户)可提高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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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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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线 :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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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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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10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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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3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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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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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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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500-1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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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10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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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30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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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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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60%-80%,部分地区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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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 :癌症、尿毒症等重大疾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可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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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户/五保户 :报销比例最高85%
四、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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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 :每人每年累计最高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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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 :无统一限额,按比例报销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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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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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费用(如药品、手术费)有单独限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政策调整后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可能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