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 药品报销比例 :
- 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药品报销比例为80%。
- 检查报销比例 :
- 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检查报销比例为90%。
- 治疗报销比例 :
- 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治疗报销比例为9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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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人员和重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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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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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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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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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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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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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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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 特殊疾病报销比例 :
- 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为100%。
- 门急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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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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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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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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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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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综上所述,上海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在80%至100%之间,具体比例根据报销种类和医疗机构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等级,以最大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