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海南定安县医保断缴会影响报销,具体情况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
- 设置待遇等待期:自 2025 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每年 9 月至 12 月)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 3 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 1 年,在 3 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 1 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每多缴纳 1 年的费用可以减少 1 个月的变动等待期,但连续断缴 4 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之和不少于 6 个月。在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
- 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居民医保断保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 1 年,降低 1%,累计降低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最高支付限额的 20%。
- 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保
- 中断缴费 3 个月(含)以内:参保缴费后即可足额享受待遇,可按城镇从业人员身份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中断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
- 中断缴费 4 个月(含)至 6 个月(含):需连续参保缴费满 6 个月后,方可足额享受待遇;连续参保缴费未达到 6 个月(含)的,期间按照现行标准的 50% 享受待遇。
- 中断缴费 6 个月以上:连续缴费满 6 个月后,即可足额享受待遇;连续缴费未达到 6 个月(含)的,期间按照现行标准的 30% 享受待遇。
不过,新生儿有特殊政策。海南省 2025 年 1 月 1 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享受自出生之日起当年度和次年度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