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可以单独交医保。以下是一些相关信息:
参保身份及条件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部分地区放开户籍参保限制,持有当地居住证以及港澳台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也能参保。
部分地区的政策示例
- 苏州:未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选择参加职工医保。
- 南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等,以及法定劳动年龄段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未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也可单独参加职工医保。
- 天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个人窗口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也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方式
以青岛市为例,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可通过以下渠道缴纳:
- 银行扣款:与缴费经办银行签订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协议,于每月 20 日前将应缴费款足额存入扣款签约银行账户,税务部门原则上每月 21 日扣款。
- 自助缴费:可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青岛税务” 微信公众号、税税通 APP(“个人办税”)、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云闪付(“城市服务”)、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等方式自助缴费。
- 银行缴费: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经办银行网点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部分银行还开通了网上及手机银行办理业务。
- 服务大厅缴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社保医保大厅的税务窗口、进驻政务审批大厅的综合办税服务厅完成社保费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