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补牙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职工医保
- 门诊: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就医的,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90%;在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6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75%;在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5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65%。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和乙类项目的,个人先支付 10%,余额再按上述规定执行。
- 住院: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86%,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88.8%;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89%,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91.2%;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92%,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93.6%。
- 居民医保
- 门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大学生除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级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额 200 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50%,年度支付限额为 400 元。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和乙类项目的,个人先支付 10%,余额再按普通门诊待遇规定执行。大学生报销比例为 70%。
- 住院: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60%,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70%,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90%。
需要注意的是,补牙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药物等需在医保目录范围内,超出部分需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