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相关规定如下:
1. 报销范围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农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报销以下医疗费用:
- 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包括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
- 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因患特殊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所产生的费用。
- 门诊抢救无效死亡费用。
- 犬伤门诊治疗费用(自2011年10月1日起)。
- 入院前3日内的阳性特殊检查费用。
2.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缴费档次有所不同:
(1)住院费用
- 成年人高档缴费: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 一级医院:87%
- 二级医院:82%
- 三级医院:68%
- 成年人低档缴费: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 一级医院:85%
- 二级医院:75%
- 三级医院:53%
- 学生儿童及大学生: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 一级医院:85%
- 二级医院:75%
- 三级医院:60%。
(2)门诊费用
- 普通门诊: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保险期内报销金额不超过200元。
- 大学生门诊:在校医院或指定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保险期内报销金额不超过500元;因外伤发生的门诊费用,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期内最高报销800元。
3. 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 起付标准:医院级别越高,起付标准越高,具体金额由当地医保政策规定。
- 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每年累计报销金额设有上限,超出部分需个人承担。
4. 报销流程
- 提交材料:参保人需将报销单据、费用明细、身份证等材料提交至医保基金管理局。
- 审核与结算: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当日完成结算并支付。
- 补正材料:如材料不齐全,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后5日内补正,逾期视为撤回申请。
5. 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通知。
- 若需更详细的报销政策,可咨询成都市医保局或访问相关官方网站。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相关政策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