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政策主要取决于参保时间以及性别,以下是具体说明:
1. 2009年1月1日之前参保
- 男职工: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30年。
- 女职工: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5年。
- 特殊情况: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直到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2. 2009年1月1日之后参保
- 男职工: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0年。
- 女职工: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15年。
- 特殊情况:若未达到上述年限,需继续缴费至满足要求,退休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3. 城乡居民医保
-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不设缴费年限,实行“缴纳一年享受一年,不缴不保”的政策。
4. 法定退休年龄
- 男职工需满 60周岁,女职工需满 55周岁(管理岗位女性满50周岁)。
5. 注意事项
- 若缴费中断,中断期间的保费不可补缴。重新参保后,缴费年限可重新累计。
- 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退休人员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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