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医疗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社区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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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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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选定定点机构: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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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本镇/街定点医疗机构:70%
- 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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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镇/街定点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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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定点医院: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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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不予支付
- 急诊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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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签约参保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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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参保人:75%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内
- 不予报销,需自费
- 起付标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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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65%(3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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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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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6000元以下65%、6000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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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600元起付线,12000元以下65%、12000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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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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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600元起付线,6000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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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800元起付线,12000元以下65%、12000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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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院 :20000元以下45%、20000元以上70%
- 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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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提高至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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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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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8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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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24年提高至30万元,分段补助比例按15万元以上段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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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 :对5万-10万元、10万-15万元、15万-30万元部分分别补助20%、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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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包括药品目录外、诊疗项目及超出起付标准的费用
以上比例综合了不同医疗机构等级、参保类型及费用段,具体以实际就医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