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汕头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 上限
2025年1月1日起,汕头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即 20187元/月 。
- 下限
下限为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 4037元/月 。
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
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2025年度缴费基数为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 6729元/月 。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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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根据广东省及汕头市相关规定,结合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023年为6729元)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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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局、财政厅、税务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