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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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 :A档60%、B档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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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A档40%、B档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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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A档30%、B档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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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 :A档45%、B档45%
- 特殊群体与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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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及学生参照成年居民A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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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上)在社区医院就医报销85%,三级医院80%。
- 门诊特殊病种
- 住院时不再设置起付线,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需参考当地政策)。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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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 :3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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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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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12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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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院 :600元起付线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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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 :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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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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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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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院 :65%
- 封顶线
- 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超过30万元封顶,封顶线以上部分不再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费用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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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账户余额不足则进入自负段),超过自负段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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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在合规费用超过5000元后分段支付(80%-90%)。
- 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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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上年省社平的300%-60%,灵活就业人员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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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缴费约300-500元/年。
- 异地就医
- 转外地就医需备案,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0%-2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信息,具体执行以宁波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