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转为职工医保的流程可分为个人办理和单位办理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一、个人办理流程
- 确认转移条件
需找到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原灵活就业状态需终止。
- 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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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原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身份证、社保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办理停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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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支持线上办理(如枣庄地区可通过“枣庄医保”小程序办理)。
- 新单位办理增员手续
回到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社保增员,使用原灵活就业社保账户继续缴费。
二、单位办理流程
- 单位发起转移申请
新单位需在员工入职后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转移申请,材料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身份证、劳动合同等。
- 审核与转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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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后,会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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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手续,包括个人账户余额的转移。
三、注意事项
- 材料准备
需确保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等材料齐全,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转移进度。
- 缴费年限计算
转移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但需注意医保待遇的衔接问题。
- 医保待遇影响
转移后次月可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医疗费用可按职工医保标准报销。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