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山东省生育保险最新政策,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补贴和生育医疗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
- 计发基数
以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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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妊娠满4个月流产 :3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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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即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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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二、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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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贴 :300元(适用于符合国家规定享受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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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700元(与营养补贴同时享受)。
三、生育医疗补助
- 不同生育情况的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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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12周)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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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产(12周以上)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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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 :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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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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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如早孕检查157元、中晚期检查375元等。
- 报销比例
生育医疗补助按当地确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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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参保女职工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享,金额与女职工相同(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等);男职工配偶未参保时,男职工可享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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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提交生育证、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由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申报。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4年山东省生育保险的多次修订,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