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及江苏省本地规定,江苏镇江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不可跨省使用 ,但省内不同城市间可实现医保卡互联互通,具体如下:
一、跨省使用限制
-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跨省使用
目前全国范围内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含门诊费用)均无法跨省直接使用或转移。
- 新政策过渡期
虽然国家医疗保障局计划用1-2年时间推进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但截至2025年3月,该政策尚未全面实施,江苏等地仍需等待。
二、省内使用规则
- 省内跨市使用
江苏省内不同城市(如镇江、泰州、宿迁等)已实现医保卡互联互通,参保人员可在省辖市范围内直接刷卡就医报销。
- 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若需在江苏省外就医,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费用可回参保地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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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报销流程 :需提前备案→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持医保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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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限制 :跨省时无法直接使用医保卡划扣,需先垫付后报销。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政策选择合适的就医方式,以节省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