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玉树杂多县现行政策,产假规定如下:
一、产假总天数
产假最多可休 158天 ,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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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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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增加产假 :60天
二、法定假期明细
- 基础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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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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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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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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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地方延长产假
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妻,除国家规定假期外,延长女方产假 60天 ,并给予男方 15天看护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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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 15天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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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假期期间按全勤发放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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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四、政策时效性说明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4年的政策文件,建议生育前通过当地官方渠道(如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确认最新细则,以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