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35个月的生育险不让领生育津贴,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 未满足连续缴纳12个月的要求 :
- 通常情况下,参保人需要在生育前满足“连续缴纳12个月”的要求,达到这个要求之后,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如果您的缴费记录中断,需要在中断的三个月内补缴到账方可视为连续缴纳。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
-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导致社保里面的生育险没有及时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这种情况下也是无法领取生育津贴的。
- 所缴纳的生育险没有达到报销的条件 :
- 除了连续缴纳12个月的要求外,还可能存在其他条件,例如所缴纳的生育险是否包含在社保中,或者是否符合当地的生育政策等。
- 用人单位未购买生育保险 :
-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购买生育保险,那么职工就无法享受到生育津贴。即使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但如果未达到当地的领取生育津贴的标准,职工也无法领取生育津贴。
- 其他地区性政策或特殊情况 :
- 某些地区可能有特殊政策或情况,例如偏远地区社保统筹未完全实现,即使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也可能需要支付职工产假工资。
建议您首先检查自己的缴费记录,确认是否满足连续缴纳12个月的要求,并且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如果以上条件都满足,但仍未领取到生育津贴,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以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