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现行政策,江苏省内医保余额 不可跨市使用 ,但 省内城市间已实现异地刷卡结算 。具体说明如下:
- 跨市使用限制
目前江苏省医保政策明确禁止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跨市使用,包括异地就医报销和药店购药。即使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仍需在参保地完成报销流程,个人账户资金无法直接划转至异地。
- 省内异地结算
江苏省内13个设区市(如泰州、宿迁、苏州、南通、盐城等)已实现医保异地刷卡结算,参保人员在这些城市就医时,可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重复备案或垫付。但需注意,这种结算仅限城市间,不涉及跨省。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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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费用可回参保地报销,但个人账户资金不参与报销,自费部分需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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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若需在异地购买药品,无需备案,可直接使用医保卡刷卡支付。
- 政策建议
若需在江苏省外就医,建议提前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确认异地就医备案流程,避免影响医疗费用报销。对于药品采购,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目录确认是否支持异地购药。
综上,2025年江苏南通医保余额不可跨市使用,但省内城市间可通过医保系统实现异地刷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