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异地医保慢病报销的最新规定如下:
- 报销范围 :
- 异地慢特病门诊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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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地方采取跟住院一样的报销比例,在基层医疗机构(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报销比例可达到90%左右,职工医保甚至超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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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10种慢特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报销比例也有明确规定,其中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医保报销比例将提高至95%。
- 结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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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应按不同病种分别单独直接结算,非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和其他疾病治疗费用应按原流程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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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异地医院就诊时出示自己的慢病卡,医院可直接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进行报销。
- 政策实施 :
- 从2024年12月1日起,新增5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使得跨省医保可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总数达到10种。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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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的报销待遇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的原则,避免信息不对称给参保人带来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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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就医时务必主动告知申请的慢特病,以便医生按照当地管理要求进行专病专治。
这些规定旨在简化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的就医便利性。建议患者在异地就医时,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