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天
在东莞,剖腹产后的生育津贴申请期限是 分娩后的210天内 。这个期限比顺产的180天多了30天,考虑到了剖腹产妈妈身体恢复所需的更长时间。
此外,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生育时难产(如使用产钳、胎吸等助产手段)或者生育多胞胎,申请期限会有所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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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妈妈,申请期限在顺产或剖腹产基础上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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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一个宝宝,申请期限同样增加15天。
因此,对于剖腹产的妈妈来说,如果一切顺利,她们可以在分娩后的210天内申请生育津贴。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能会进一步延长。建议妈妈们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以确保能够按时申请到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