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医保报销标准包括住院报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特殊疾病和缴费标准等。以下是详细信息: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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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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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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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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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如韩城市人民医院、韩城矿务局总医院等):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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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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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如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一、第二附属医院等):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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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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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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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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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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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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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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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段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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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报销比例逐段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不超过80%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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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每人每年100元,一年累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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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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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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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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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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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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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60%
- 门诊特殊疾病 :
- 保障十五种门诊特殊疾病和每人每年100元的门诊补助
- 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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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少年儿童 :每人每年220元(个人缴费20元,各级财政补助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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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或重残儿童 :每人每年220元(个人缴费10元,各级财政补助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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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居民 :每人每年350元(个人缴费150元,各级财政补助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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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或重残居民 :每人每年350元(个人缴费90元,各级财政补助260元)
- 其他 :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这些标准自发布日期起生效,并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进行适时调整。建议定期关注韩城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