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保特病报销需通过以下流程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门诊特病认定
- 认定范围
包括尿毒症透析、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恶性肿瘤、肺结核等9种疾病。
- 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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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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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主治医生填写并盖章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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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近期彩照1张。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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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可随时到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或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认定,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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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完整病历资料(自发病之日起2年含2年内的病历)和检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门诊特病报销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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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按90%报销,退休人员按93%报销,年度最高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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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胰岛素治疗,其他口服药及检查化验不纳入报销。
- 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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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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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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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如CT、MRI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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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医保证。
-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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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20日提交材料至参保单位医保中心或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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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按比例报销门诊费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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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若在异地突发急诊,需先垫付费用并保存完整病历,回哈尔滨后按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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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等患者需空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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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特病年度报销额度为2400元,超限部分需自费。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