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职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标准
- 法定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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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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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 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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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未达到上述年限,需补缴至满足条件。补缴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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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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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按在职人员标准继续缴费至满足年限后办理退休认定
二、其他相关说明
- 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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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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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年限按每5年折算为1年计入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 跨地区参保年限计算
- 若职工在多个城市缴纳过医保,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 待遇调整机制
- 缴费年限每少1年,退休后医保待遇标准降低5%
三、政策依据与咨询渠道
以上政策依据《医疗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执行。若需办理退休认定或补缴手续,建议通过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社保部门咨询。
(注: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新增了大病保险支付限额调整政策,与职工医保年限要求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