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社保政策规定,省内异地社保转移政策如下:
一、省内跨统筹区流动就业社保处理方式
- 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流动就业时,无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两地缴费年限将自动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累计计算,无需重新参保或转移关系。
- 其他险种
- 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可随工作单位重新缴纳,无需转移。
二、特殊转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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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或死亡 :参保人员退休或死亡时,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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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动 :若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需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办理。
三、转移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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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或电子社保卡,足不出户完成跨省转移申请及进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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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需前往参保地及迁入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但目前已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线下办理已不再需要。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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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移与跨省转移的区别 :省内转移无需个人主动申请,系统自动合并;跨省转移需根据具体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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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平台优势 :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全省社保信息实现集中管理,进一步简化了转移流程。
综上,江苏省内异地社保转移政策以“省内自动合并、跨省规范办理”为核心,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