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一般情况下自费药是不能用医保报销的。
医保报销范围是依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来确定的,辽宁省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 年)》。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需要参保人员个人自行承担费用。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部分高值管理药品虽属于医保谈判药品,但有严格的使用限制和报销条件。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使用这些药品时,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医保待遇。此外,辽宁省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相关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特定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但这些都不属于自费药的范畴,而是在医保药品目录内或特定医疗服务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销。